宗旨及目的

「香港慈幼小學鮑思高校友會」及「慈幼學校鮑思高校友會」

「香港慈幼小學鮑思高校友會」,是母校的官方校友會組織,凡曾就讀於「慈幼英文學校(小學部)」、「慈幼學校」或「香港慈幼學校」者,經核實其校友身分後,均可申請成為會員。

「香港慈幼小學鮑思高校友會」的宗旨及目的包括:

(一) 傳承及發揚在「慈幼學校」(母校)之教育及道德信念。

(二) 傳承及發揚鮑思高神父之精神,秉承慈幼會教育使命。

(三) 保持校友與母校間之密切聯繫。

(四) 促進校友間之友誼、聯繫及成長。

(五) 輔助校友品格及靈修上的發展。

(六) 為母校在校同學及各會員謀求福利。

(七) 加強校友與慈幼家庭,特別是與「香港鮑思高同學會聯合會」之聯繫。

(八) 提供或贊助對社會有益之服務。

(九) 促進校友與公眾間之良好關係。

另外,根據香港教育局現行規定,學校法團校董會須授權一「認可校友會」,由該校校友透過選舉方式,選出該校之「校友校董」。因母校於數年前由上、下午校(分別為私立、津貼小學),合併為全日制津貼學校,故於校友會籌備工作初期,依母校及籌備委員會委員的構想,擬組成一校友會,供以往所有私、津小校友共同加入,並選出「校友校董」。

然而,經向香港教育局查詢及徵詢相關法律意見後,因母校上、下午校曾於數年前合併為全日制津貼學校,原屬私立上午校之「慈幼英文學校(小學部)」本為「慈幼英文學校」之附屬小學,惟合併後已依法例註銷,並以「慈幼學校」(原津貼下午校)存續,故根據現行法例,惜僅曾於「慈幼學校」就讀或畢業之校友可參選及投票選出「校友校董」及「認可校友會幹事會」成員。換句話說,只有曾於「慈幼學校」(即津小下午校)或「香港慈幼學校」(多年前母校舊稱)就讀或畢業之校友才可參與相關選舉,「慈幼英文學校(小學部)」不包括在內。

雖現實並不符合母校及籌備委員會的初衷及構思,但為了促進校友間的聯繫才是校友會成立的主要目的,所以經母校法團校董會、母校校監、校長及籌備委員會討論後,決定於原來擬定設立的校友會的基礎下,下設一個屬會,命名為「慈幼學校鮑思高校友會」,作為「認可校友會」方案遞交校董會及教育局核准,以符合現行法例要求。

而「慈幼學校鮑思高校友會」之營運活動,將只為舉行母校「校友校董」選舉及相關工作。為保障「校友校董」選舉的公平性及獨立性,該會雖為「香港慈幼小學鮑思高校友會」之屬會,惟後者對前者並無任何控制關係,即兩者僅為名義上之從屬關係,後者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前者的有關「校友校董」選舉等的相關活動確定和工作。

校友會架構.pptx